谈发展绿色食品
与农业产业化
广西绿色食品办公室副主任
骆桂江
一、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状况
我国自1990年实施绿色食品工程以来,绿色食品呈现连续快速发展势头,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生产面积不断扩大。截止2003年12月20日,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达到2047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总数达到4030个。产品实物总量3260万吨,主要产品产量是:大米225.6万吨,面粉41.9万吨,食用油21.3万吨,水果184.3万吨,茶叶12.9万吨,肉类10.1万吨,液体乳及乳制品182.6万吨。产品年销售额723亿元,出口额10.8亿美元,出口率12.4%。环境监测的农田、草场、水域面积7710万亩。从产品结构上看,农林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占56.5%,畜禽产品占17.1%,水产品占3.3%,饮料产品占17.0%,其它产品占6.1%。
2003年是农业系统开展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的第一年,首批产品认证工作于四月份启动。截止2003年12月20日,认证有机食品企业102家,产品231个,其中由AA级绿色食品转换成有机食品的企业24家,产品40个,产品实物总量13.5万吨;产品年销售额9.1亿元,出口额3988万美元,出口率36.4%;认证面积928万亩。
全国绿色食品迅猛发展是受人类对生存质量的追求和绿色消费市场成交日益活跃所推动。当今,全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贸易额约200亿美元,专家预测,2005年将达1000亿美元。我国发展绿色食品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广大农民有着精耕细作和使用天然有机肥的传统,许多地区保持着良好的生态环境,有着发展有机农业的生态基础。特别是中国西部地区拥有丘陵、河谷、盆地、独特的湿度、温差、有机土质、清洁的土壤和纯净空气,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天然资源,有望成为中国21世纪绿色食品最具潜力、最具发展前景的理想地区。21世纪的主导农业是生态农业,21世纪的主导食品是绿色食品。由于发展绿色食品意义重大,前景广阔,许多地方已开始从“战略制高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高度来实施绿色食品的发展计划。如黑龙江省把建设绿色食品基地作为由“农业大省”转变为农业强省的战略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发挥自身生态环境优势,高度重视绿色食品开发工作。从微观角度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食品企业对产品质量认证服务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以增加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筹码;广大消费者则希望权威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判,以监督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承诺。因此,绿色食品生产和消费将成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一个“热点”。
二、发展绿色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们对绿色食品的认识不够。由于对绿色食品的宣传不够广泛,人们对绿色食品的内涵普遍认识模糊。有人简单地把绿色食品与野菜、野果及带绿色的产品划上等号,忽视了技术上的投入,造成一些企业的所谓绿色食品与普通产品并无明显差别。还有人对绿色食品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观念上,误以为绿色食品已有现成的大市场,只要引进现代化设备进行生产,肯定会有销路,导致形成高投入、低产出,高价格、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局面。目前绿色食品销售与普通产品的销售在时间和空间上并无明显的区分,价格优势尚未形成,未能实现优质优价。
2、绿色壁垒的负面效应。当前,在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已成为最重要的壁垒之一,绿色壁垒主要包括有关生产方法、加工过程的限制性措施,有关包装贮运的环境限制措施,有关产品组分、性能及使用的限制性措施等。绿色壁垒之所以对我国绿色食品事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基础牢固,资金实力较雄厚,技术较先进,环保意识较强,环保的水平也较高,因而其使用的环保标准、产品标准也就较为严格。而我国目前的环保水平还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和方法、包装贮运、组成成分及性能等存在多方面的不足。各国当前的绿色贸易壁垒又是根据各自的环保水平和标准而设置的,这就导致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较容易进入我国,而我国的农产品却难于进入发达国家,对绿色食品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
3、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绿色食品生产的规模虽有较大发展,但相对普通食品来说,绿色食品的总量不大,绿色食品产量还不到全国普通食品产量的1%。绿色食品产品结构也不尽合理,产品品种不够多元化,特别是消费者最为关心和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畜禽肉类产品、淡水产品等所占的比例极小。
三、农业产业化是发展绿色
食品重要的产业模式
目前,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难以适应社会化大市场的需要,农产品缺乏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利于有效配置我国的农业资源,农产品贸易不充分,农业经营规模小,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及优良新品种未能得到有效的推广和应用。发展农业产业化,将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农户为基础,以利益关系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结农户的形式,把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总量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特定历史时期,实现农业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有效形式,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农业产业化同样是发展绿色食品重要的产业模式。
1、绿色食品选择农业产业化的依据
第一、农业产业化与农户优势互补。农业龙头企业拥有资金和技术,农户拥有劳力和土地,只有劳力、土地、资金、技术四大要素有机地整合,农业经济活动才能正常有效运行。在发展绿色食品过程中,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可以凭借资金、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选择符合有机栽培标准的土地租赁或承包,根据有机栽培的特点,由农户提供土地和劳力,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绿色食品是无污染、安全、优质食品,必须按标准生产,既要科学施用肥料、农药,维持生态平衡,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要保证产品质量,参与市场竞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通过绿色食品标准的实施,通过建立基地将千家万户连结在一起。同时,农户又可以发挥劳力丰富的优势,由此可知,在发展绿色食品产业过程中,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各自的优势可以实现互补。
第二、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规模化。我国农户土地规模小,严重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化实行规模化生产,有利于对农业投入品的控制,有利于管理、技术标准的贯彻,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更有利于统一生产、精心包装、完善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绿色食品基地可以覆盖若干省区的几十个县、市,为龙头企业绿色食品进行生产、加工、运输、服务者多达几十万人,加工企业和加工网点上百个,这样的规模,是降低成本的最佳模式。同时,绿色食品是质量证明商标,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准,有利于树立绿色食品品牌,有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绿色食品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为农业、种养业的投入品起到科学的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带动农民走上科学致富之路。
第三、农业产业化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据调查,我国遭受农药污染的面积达14亿亩,32.8%的蔬菜种植农户在菜叶上使用过有机磷类高毒农药。在肉类生产过程中也曾经发生过一些违规违禁做法:如使用盐酸克仑特罗(B-肾上腺素兴奋剂)增加猪的瘦肉率,用安眠镇静药及避孕药喂养鳝鱼,在猪、牛、鸡饲料中滥用抗生素。这既有农户不顾后果、盲目追求效益的主观意愿,也有其文化素质低下、缺乏科学技术的无奈。在国际上,有机食品是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需要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在国内,绿色食品的认证是绿色食品生产者根据绿色食品的标准和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并通过相对独立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进行质量认证。多年实践证明,实得农业产业化生产比分散农户更能确保食品质量。农业龙头企业比农户具有更强的能力,它可凭借其雄厚资金和管理、生产技术的优势,依托其集中成型的种植养殖基地,生产产品达到无污染、安全、优质的技术标准要求。截止2003年底,全国共有117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绿色食品,占372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31.5%。
第四、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获取信息。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化总体程度很低,信息还不能真正到达县乡农业第一线,农户与相关的信息传递需要的时间相对更长,有的农户甚至还不知信息究为何物。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凭借比农户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充分利用人才、网络优势,在很短时间内迅速获取相关的国内外信息,如绿色食品的市场行情,同类产品的品种、规格、标准,政府有关绿色食品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等。如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山东龙大集团依托现代信息系统获悉绿色食品南瓜粉和葫芦条海外走俏,我国西北地区的土质、气候、日照、温差是此类食品最佳的产地,遂后在新疆库尔勒地区组织农户种植无公害南瓜、葫芦新品种4000余亩,加工的南瓜粉和葫芦条已出口到海外,仅此一项年创汇400多万美元。由此可见,信息的获取及充分利用,对于企业经营决策、生存和发展是相当重要。
第五、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社会环境已经形成。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和政府的引导,我国各地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认识已提高,开始按照市场规则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发展农业产业化。同时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了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按照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
2、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
第一、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龙头企业。据了解,对于已经和将要进入绿色食品领域的龙头企业,较多地方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着手制订市场规则和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更多的龙头企业开发绿色食品。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可以引进国内外企业,也可以培育本地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了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就可以带动许许多多的农户走上生产具有竞争能力的产品和较大发展空间的道路。
第二、注意利益关系。共同利益是农业产业化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要保证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必须保护农户获取比自己独立经营有更高的收益机会,否则农户难以持久加盟产业化的激情。同时,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不管是哪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都要充分尊重各方的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实行“拉郎配”,只有在自愿的基础上的结合才能实行持久的发展。并要建立比较健全的合作和利益分配机制,保证各方在合作中能够公平地分享利益,通过规范化的制度来保证合作的有效进行。此外,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要采取优惠政策,坚定龙头企业投资农业产业化的决心。
第三、完善农村土地政策。绿色食品的农业产业化需要配套的农村土地政策。农村改革的重点是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规范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允许、鼓励以拍卖、租赁、入股、转让等形式优化资源配置,以农民的土地、劳力要素和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要素结合,形成新的生产力。
第四、多渠道扶持。各级政府制订扶持政策,每年应新增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银行和农业开发银行信贷资金要列出专款用于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村扶贫、乡镇企业、城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资金,可以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渠道的前提下,与农业产业化项目结合使用,相得益彰。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居民、部队、学校、企业和个人等在发展农业产业化中的积极作用。
第五、加强对绿色食品行业的支持。绿色食品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多年来,我国对农业的保护程度很低,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加快绿色食品行业的发展,应当充分利用世贸的“绿箱”政策,加大对绿色食品行业的支持。在世贸条款中,国内支持条款各国(地区)采取措施支持农业生产,既有其必要性,但又是造成国际农产品贸易不公平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贸易谈判就如何区分“贸易扭曲性生产措施”和“非贸易扭曲性生产措施”进行了艰苦而又细致的讨论,最终将不同的国内支持措施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引起贸易扭曲的政策,称“绿色”政策或称“绿箱”政策,可免予减让承诺。另一类是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叫“黄箱”政策(Amber Policies),协定要求各方用综合支持量(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简称AMS)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逐步予以削减。“绿箱”措施农业协定规定:
政府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对生产的影响很小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均被认为是“绿箱”措施。所以,作为政府,应充分利用“绿箱”措施,加大对绿色食品行业的支持:
(1)对绿色食品农业科研,包括环境项目研究和特定农产品研究;
(2)病虫害控制,包括一般性控制和针对具体产品的控制,例如自然灾害的预报服务和抗灾行动等;
(3)绿色食品农业科技人员和生产操作培训,包括建设培训教育设施;
(4)绿色食品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如向生产者和加工者提供生产技术、传播信息和研究成果等;
(5)绿色食品检验服务,包括一般性检验和出于卫生、安全、分类或标准的目的而对特定农产品进行的检验;
(6)市场促销服务,如提供市场信息和营销咨询及承担促销策划等,但这类支持不能导致本国产品对他国(地区)产品进行低价竞争;
(7)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如电网、道路、市场、港口、供水、防洪、排水及环保项目的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