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十项民心工程”

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农业局,有关绿色食品企业:

为进一步实施国务院食品放心工程和贯彻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关于我省要建立一批符合卫生要求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决定,我厅提出了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

 

广东省农业厅

OO四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建设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工作意见

 

省开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经验,为加快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打下了基础。全省在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品数近150个,产品包括大米、水果、蔬菜、畜禽品、水产品、茶叶、牛奶、白砂糖、饮料等。2003年全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养面积500多万亩,年产量60多万吨,产值近60亿元,出口创汇7500万美元。实践表明,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径,也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实施国务院“食品放心工程”和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关于我省要建立一批符合卫生要求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决定,整体推进我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产业化经营,发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带动作用,保障人们食用农产品安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基地建设规划

搞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区域布局,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要“按比较优势布局”和“按市场需求布局”的原则,选择具有岭南特色和出口优势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科学规划生产基地,实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实施绿色食品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批具规模、高水平、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在近三年内,全省力争建设符合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标准的稻米基地50万亩,荔枝基地20万亩,龙眼基地20万亩,粉葛基地10万亩,沙田柚基地5万亩,蔬菜基地50万亩,香蕉基地5万亩,无核黄皮基地5万亩,茶叶基地2万亩,贡柑和沙糖桔基地各10万亩。同时抓好绿色食品鲩鱼、鲮鱼、鲜蚝、中华鳖、罗氏沼虾、南水蟹、三角鲂、鸡、鹅、蓝孔雀等生产基地建设。注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产品的深加工,努力做强做大广东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二、主要措施

1、加强基地的规划管理。各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规划建设的领导和管理,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发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指导实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规范技术和管理,务求基地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标准要求,组织申报和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要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有机结合,整体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2、增加投入。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需要有资金投入作保证。坚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农民投入为主体。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国有经济、农村集体经济、民营经济和外商参与投资,加快我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3、积极开拓市场。绿色食品企业要加强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有条件的可在大中城市设立销售机构或委托代理,努力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国内销售和国际贸易,提高市场占有率。

4、落实技术措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要加强技术培训工作,制订和印发相关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基地可追踪制度,严格记录生产加工、包装过程、生产资料使用和病虫害发生防治等资料,坚决杜绝使用违禁的农药、添加剂等投入物。认真做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年检年审工作,坚持产品的抽检和自检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科技研发工作,与科研和大专院校合作研究开发与应用有机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环保饲料及添加剂、无污染的包装物等,保障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与信誉,促进我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